宁夏中考政策改革为择校热降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 10:49   新消息报

宁夏中考政策改革为择校热降温(图)
本报记者 贾莉 实习生 陈健

  今年,我区对初中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以下简称“中考”)进行了重大改革,全区的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将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以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年一度的中考临近,有考生的家庭现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今年的中考有什么变化,对自己的孩子有没有影响?据记者了解,从今年起,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实行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制度;同时,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并作为普通高中录取依据的试点工作。也就是说,从今年起,不论你家孩子初中上的是一般学校还是好学校,最终都有机会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这项政策的实施,将使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择校热现象得到扭转,以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部分教育人士还乐观地估计,通过实施中考改革,将会扭转以往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集中在部分初中的现象。也许几年后,家长们将不会再花费大笔金钱为孩子择校,而把精力转向对孩子综合素质的培养上。

  择校热催生中考制度改革

  以前,我区的

中考录取是按照考试成绩划定
分数线
,上线的考生可以根据成绩和自己的志愿,选择满意的学校。而成绩达不到分数线,又想让孩子上一所好学校,花高价钱择校就成为很多家长的选择。这样一来,不但在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助长了择校风愈演愈烈。

  教育部门针对这些现象也在积极寻找对策。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现在很多群众对择校、大班额等现象有意见,这其中有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也有家长盲目追求名校的原因。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按户口片区入学的原则,所有学生都有学上。但一些家长为了让孩子上好学校而跨学区择校,导致教育质量相对较好的学校出现一个班六七十人的现象,学校和教师苦不堪言。

  去年,我区率先在石嘴山市进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家长和普通初中学校师生的欢迎。于是,今年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石嘴山市中考改革的成功经验,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的上学机会。从今年起,即使你的孩子初中上的是普通学校,但只要学习成绩好,也有和名校学生同样上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

  有的家长担心,改革政策会让一些人钻空子,他们会托关系走后门占用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优质普通高中的录取名额。据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这样的担心大可不必。虽然每个学校都分到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指标,但是学校要根据学生在校内的中考成绩排名择优推荐,以保证录取的公平、公正。

  每个初中学校都有名校指标

  近年来,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我区稳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进一步发挥初中毕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从今年起,我区对中考的政策进行重大改革,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市、区)所属优质高中全面实施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制度。

  各市、县(区)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除根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学生外,还要将所在市、县(区)的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数中30%的名额,依据所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所属各初中学校;其余70%的名额仍按以往的方式进行统招。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和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按所分配名额录取时,仍以学生中考成绩为准,由各初中学校按中考成绩择优推荐录取。为体现分配名额录取的公平公正,各市、县(区)对按分配名额录取的学生应有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对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应在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下给予适当照顾,使这些学校的学生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或县(市、区)所属优质普通高中,保证每所初中学校均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能够升入县(市、区)所在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或县(市、区)所属优质高中。进行考试成绩等级制试点的县(市、区),所分配的名额由学校按规定等级标准择优推荐录取。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规定执行。

  考试成绩等级制试点扩大

  为改变以往将初中毕业生的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我区在灵武市实施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成绩等级制的基础上,今年将扩大试点范围,由5个市各选定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逐步推广初中毕业升学成绩等级制。银川市在灵武市之外,再选一个县(区)进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制试点工作。

  初中毕业升学成绩等级制的地区,初中学业考试仍采取百分制阅卷,其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即把学业考试成绩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科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毕业标准。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试点县(市、区)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的等级作为重要录取依据,不得将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对外公布。为了便于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的甄别,各试点县(市、区)可结合当地高中教育资源以及招生的实际情况,在各等级下设若干个二级等级进行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注重体育与特长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健康教育,从今年起将增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体育与健康教育的权重分,将全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一项的赋分由原来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现与特长”一项由原来的10分增加到2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也由原来的80分相应增加到100分。这个政策具有明显的导向性,目的是引导学校重视和加强体育教学工作.广大学生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更要加强体育锻炼。

  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制试点的县(市、区),要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等级方式呈现,按照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表现与特长四个方面对考核结果进行等级划分,每个方面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一般不得划分为“不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达到C级以上(含C级)者,为综合素质评价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要纳入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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