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报考户籍学籍二选一 回户籍17日前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09:5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莉)根据市教委和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今年参加本市中考的考生,如果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

  根据规定,选择回户籍区县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7日前向本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过期不再办理。考生还需要持本人户口簿、《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卡》,享受加分照顾的学生还要携带相应证明材料,于5月25日到户籍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领取新“考生卡”,交纳报考费。

  此外,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应在学籍区县报名,建立电子档案,参加体育考试、体检、初中毕业考试。

  教育部门提醒回户籍报考考生,要充分考虑各区县中考使用试卷的情况。根据本市课程改革实验的需要,今年统一考试试卷仍为“大纲卷”和“课标卷”。“课标卷”在考试科目、分数权重等方面的要求与“大纲卷”保持一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拟回海淀区报考的考生要慎重选择,因海淀区实行无纸化阅卷,各科试卷格式和答题方式与其他区县有较大区别。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中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