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如变动将通知考生 江苏省人事厅厅长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11:09   扬子晚报

  6日上午,省人事厅徐文宝副厅长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中国江苏网”直播室,现场解答网友有关2007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中的问题,在近两个小时内,专家共解答了306位网友的提问。省人事厅特别提醒广大考生,离报名仅剩两天时间,考生应在仔细阅读考试公告的基础上选择报考的职位,不清楚的地方应尽快咨询当地人事局和所报考单位的人事部门。

  有考生提出,报考的职位要是达不到开考比例怎么办?省人事厅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考生在报名后要密切关注江苏人事网;另一方面,省人事厅将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提醒其在17日补报名,所以考生要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另有考生提出,作为一名自考生,已通过法律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能否报考法院的公务员?省人事厅的答复是,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学历,以及通过电大、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考生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报考。

  有考生提出,他是一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看到

公务员职位许多都是要法律专业的,不知法学专业可否报考法律专业?省人事厅的回答是,法学专业与法律专业在报名上是有区别的,具体要求可与招录单位联系咨询。

  还有不少考生问到,面试及最终结果公布大概在什么时候?省人事厅表示,是在笔试结束一个月后,具体请关注江苏人事网和江苏人事考试网。

  省人事厅专家提醒,在选择职位之前,一定要把单位招考的条件搞清楚,不要盲目报考,这是一个考试的前提。 (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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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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