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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问:省级招办在招生录取中的职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 14:42 北京天利考试信息网
78、问:省级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答:①、汇总、公布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划线思路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建议,报省市区招委批准执行;③、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④、负责省招办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录取的数据准备及保密工作;负责对在网上录取院校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⑤、投档,确认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⑥、核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核签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寄发新生名册;⑦、负责向有关媒体提供录取进度信息和录取过程中公开查询的录取结果信息;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⑧、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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