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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10:27 新闻晨报
记者董川峰 晨报讯 昨天,上海市教委对外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经教育部和市教委核准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 学校要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安排,向社会公布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各校必须严格按照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不得作任何夸大和不实的招生宣传和招生承诺。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必须严格按照经市教委核准的招生章程口径刊发招生广告,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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