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16:01   LG400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

  [司法制度考点下:司寇改为大司寇]

  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法制

  [考点变化如下:

  增加“律例关系”

  司法制度下:御史台改为御史台与都察院

  提点刑狱司改为提点刑狱司与提刑按都察院

  增加了死刑复奏]

  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第一节:

罗马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英美法系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大陆法系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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