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16:01   LG400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民法的渊源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节 民事法律关系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自然人的住所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监护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七节 个人合伙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法人的能力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法人机关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法人联营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章 物与有价

证券

  第一节 物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有价证券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意思表示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无效民事行为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节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七节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本节的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代理的类型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代理权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无权代理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诉认时效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期限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八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十章 共有

  本章删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典权、居住权三节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本节删除的考点:共有的种类] [本节新增的考点:准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 按份共有

  [本节新增考点:按份共有的性质]

  第三节 共同共有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节删除考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本节是新增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地役权

  [本节新增考点:地役权的取得]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抵押权

  [本节新增考点:清偿债权]

  第三节 质权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留置权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担保特权的竞合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十三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概述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本节的考点没有变动]

  第十四章 债的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要素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

  [本节新增考点:缔约过失]

  第三节 债的分类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十五章 债的履行

  第一节 债的履行规则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本节新增考点:加害给付]

  第十六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一节 债的保伍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债的担保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十七章 债的转移和消灭

  第一节 债的移转

  [本节删除考点:债的概括承受的概念]

  第二节 债的消灭

  [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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