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体检 填志愿报专业应听从主检医生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 17:37   《北京考试报》

  作者:北京市体检中心 杜兵

  考生能否被高校顺利录取,主要取决于高考成绩、填报志愿、身体状况三个因素。体检后,每个科室的医生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考生的身体状况作出各科体检结论,最后,主检医生给考生一个“报考专业建议”,这就是体检结果。体检结果分为三种:

  (1)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部分考生为身体条件完全合格,约占高考体检总数的19%,说明考生的身体状况适合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的就读条件,可以选报高校的各类专业,但不包括军事院校和公安类学校。

  (2)不适宜选报第二部分中的某条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是身体条件合格,但是患有某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这些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不宜选报,主要是指身体条件不能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主要为视力不足,色觉异常,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考生报考志愿时要避开受限专业。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拒收退档。

  (3)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这类考生身体不合格,约占考生体检总数的0.04%,为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所列条款,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部分考生首先要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另外,在《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

  这类考生患有某些疾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身体条件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的某些条款,主要是因为视力不足、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重大手术、肢体残疾等原因不宜就读某些专业。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选报。高校不能就此拒绝录取。

  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参考所报高等院校《招生简章》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避开限报专业报考,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填报志愿。

  报考军事和公安类院校的考生,要参加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参照《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和公政治 [2000]137号文件中对身体的特殊要求选报专业,在高考后统一参加军校体检和面试才能被录取。军校录取以军队体检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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