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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考生和移入地两败俱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4日 11:14   郑州晚报

  “高考移民”,两败俱伤

  这件事再次表明了“高考移民”对移入地考生权益的损害,取消录取资格对“移民”考生的心理影响也令人关注。

  “高考移民”对移入地考生权益的损害不言而喻,“移民”考生本身的命运同样令人关注。大多数情况下,“高考移民”都是考生家长费尽心机安排的。一些家长不惜拐弯抹角找关系、走“后门”,大把花钱“买”户口、开证明,帮孩子“移民”,而孩子往往只能被动接受。即使“移民”成功,孩子侥幸被高校录取,也一样会因为弄虚作假而缺乏自信,人生蒙上阴影。

  就青海省近日查处的这名文科状元而言,结果则更加令人痛心。单以高考成绩而论,无论身在何处,都有希望获得不错的前程,此番遭受“过山车”般的命运,实在是深受“高考移民”行为之害。这种代价,值得其家长以及所有帮他“移民”的人反省。

  青海省借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高考前为第一阶段,对所有报名学生的户籍、学籍严格审查,对不符合高考资格的学生名单,在发放准考证前,必须报到青海省招办予以注销;高考结束至建档前为第二阶段,重点审查上线考生在青海考试和录取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以建档;录取审查过程为第三阶段,对预录取状态考生档案资料再进行全面核实,不符合条件者当即取消录取资格。

  因此,从外省到青海读书或者参加高考,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考生和其监护人的户口问题。有了在青海的户口,就意味着考生基本拿到了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通行证”。

  青海省招委和青海省教育厅对普通高校招生户口规定中有一条这样写道: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从我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高考前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必须满五周年。据《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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