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高考体检工作4月10日-23日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11:17   成都晚报

  成都市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于4月10日—23日进行,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社会考生由报名的区(市)县招办安排,均在统一指定的医院进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通知体检结果后二日内,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学校、区(市)县招办同意后,到原体检医院复查。体检医院提示为“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市)县招办同意后,于4月27日-28日到市三医院复检。

  报考军事、武警院校的考生,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外,还应参加军队院校招生体检。具体要求市招办按全省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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