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西高考“确认表”将直寄被录取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6日 16:37   山西晚报

  本报4月14日讯 (记者程洁)今年,我省高校在给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寄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并且要直接寄送给被录取的考生。今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明确了这一规定。

  省招考中心强调,在今年高考招生中,我省高等学校必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报经省招考中心核准。省招考中心核准后形成相应的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考中心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并予以备案。

  同时,省招考中心还必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日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校。高校要根据经省招考中心审核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省招考中心提供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直接寄送给被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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