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音乐学院普通类本科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16:09   新浪考试

  新浪考试讯:上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7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简章,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2007年上海音乐学院普通类本科招生简章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

  一、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是由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教育家蔡元培先生和杰出的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共同创建的中国第一所高等音乐学府。

  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层次完整。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艺术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6个专业,18个专业方向。设有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点、硕士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经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批准,我院的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列入上海第一批本科招生。2007年招生计划总数为40人,其中艺术管理专业20人,音乐科技与艺术20人,文理科兼招。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布情况

  艺术管理专业,文、理科,学制四年,计划招生上海10人、广东3人、浙江4人、江苏3人。

  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文、理科,学制四年,计划招生上海10人、江苏4人、陕西3人、安徽3人。

  三、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四、录取:

  1、我院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在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当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中,被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以内。

  3、如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以我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方接收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

  4、对于教育部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列出的照顾和优惠对象,我院原则上按照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5、学费和住宿:

  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费收取标准每学年10000元。

  住宿:上海生源(除郊区以外)一律走读,外地生源安排住宿。

  6、咨询和联系:

  上海音乐学院网址:www.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76411 64746014

  招生负责人:姚婕、张来

  传真:021-64310467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

  邮编:200031

  专业介绍

  1、艺术管理专业:

  随着国际国内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根据中央和市委、市府“把上海建设成国际化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我院积极筹备建立符合当代文化艺术发展趋势的新专业和交叉学科,艺术管理专业的开设正是体现了这一理念。

  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旨在培养既有音乐专业知识,又有文化经济管理素养,能在文化演出部门进行策划、组织、洽谈、协调,在文化传媒公司进行设计和推广,能够以科学的方法协调、管理文化市场,在对内对外的文化贸易中发挥作用的管理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有:公共事务、广告创意、媒体实务、视觉传达、艺管实务、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经济学原理、传播学原理、中外音乐史等。

  2、音乐科技与艺术专业:

  音乐科技与艺术是我院获批的2005年教育部原专业目录以外的新设专业。音乐科技艺术专业方向是集科技与艺术于一体,侧重音乐传媒科技的交叉性新兴学科,主要培养面向广播影视、传媒网络、音像出版、音乐工程、软件设计等行业和领域从事音乐视频采编制作、技术管理、音乐工程设计、软件研发和音乐音响制作,以及音乐数字化教育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有:音乐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音乐工程设计、音乐声学、电声学基础、专业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编程、高等数学基础、应用作曲与绘谱等。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2,400,0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