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19:56   新浪考试

  新浪考试讯: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近日公布了2007年招生章程,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海南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海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1658

  二、学校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迎宾大道99号 邮编:571158

  三、办学性质

  海南师范大学属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形式。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即符合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四、2007年招生计划(见海南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五、收费标准

  学费:文史类专业中的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教育学、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学前教育及民族预科班为4200元/年;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等专业为46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为6000元/年;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为88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为5700元/年。

  住宿费:500—1200元/年。

  六、录取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志愿,直到满足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考生的高考分数和志愿相同时,以所报专业相应的单科成绩为依据录取;

  4、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我校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的情况下,不能录取;

  5、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文化成绩,与其他投档的考生一样,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符合生源省的相关要求后,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在体育术科分数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分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

分数线后,按专项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录取。

  8、除音乐学(舞蹈表演方向)在湖南、江西、海南、山西等省有男女比例限制外,其他专业录取时,无分数级差和男女比例限制。

  9、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招收的各专业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

  七、奖、助学金情况

  为激励学生的进取精神,我校在本、专科学生中设置了若干奖学金,主要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黄华康奖学金、李兴福优秀学生奖学金、李兴福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等。对生活贫困的学生,学校通过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提供帮助。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贯彻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学校网站主页:www.hainnu.edu.cn/

  录取结果公布网站:www.hainnu.edu.cn/zhaosheng/

  联系人:欧阳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 6588057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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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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