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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 20:49 新浪考试
新浪考试讯: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近日公布了2007年招生章程,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河南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河南师范大学 学校所在地: 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 学校主管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 是否二级学院: 否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专业:英语 2.其它专业:英语(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男女比例: 无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⑴英语专业:听力加试成绩要求在10分及其以上。 ⑵体育教育专业:专业加试成绩要求在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加5分 。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⑵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级差要求 4.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志愿清、专业清 学费标准: 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53007 网址:www.htu.cn E-mail:zsbgs@ht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373—3326190 成庆堂 招生办公室主任 0373—3326200 赵新生 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0373—3326191 段 锋 刘 琳 传真: 0373—3326162 录取期间传真: 0373—3329113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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