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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 10:50 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
一、学校全称: 重庆邮电大学 学校部委码:10617 二、校 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邮电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 四、层次:全日制本科 五、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原则,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相关规定。此外,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对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八、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 在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相关科目上理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数学成绩,文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文科综合成绩,原则上所有科目均应达到及格水平。 3. 有关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处理,和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 4.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学校志愿、总分、专业志愿等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身体健康状况。 5. 软件工程(应用技术本科)专业,我校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6. 对艺术类考生我校录取的基本原则为:在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且我校专业测试成绩成绩合格(未设考点省份不要求),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100)×60% +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满分×100)×4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50分)。 7. 对体育类考生我校录取的基本原则为:在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的总分[(文化成绩总分×30%)+(体育专业成绩×7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九、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证书由重庆邮电大学颁发,种类有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10000元/每生每年;应用本科专业:理科9000元/每生每年,文科8000元/每生每年;软件工程(应用本科)专业:一、二年级9000元/每生每年,三、四年级按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收取15000元/每生每年;其他本科专业:4500元/每生每年;高职专科专业:60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标准800~1200元/ 每生每年。(实际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十一、奖、贷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我校设置了多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联通奖学金、动感地带奖学金、郭长波奖助金、长飞奖学金等10余项;我校长期在校内外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大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处 2. 邮政编码:400065 3. 招生咨询热线:023-62468661;023-62468662;023-62468663 4. 学校网址:www.cqupt.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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