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 14:19   新浪考试

  新浪考试讯:成都大学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7年招生章程,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一、 办学属性及层次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是一所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以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兼顾理、经、法、医、农、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办学规模的城市型综合大学,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二、 办学地址

  校本部: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师范学院:成都市营门口花照壁街6号;医护学院:成都市文家场研井村2组;华夏职教培训中心:成都市花牌坊街南熏巷25号,招收对口高职。

  三、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的招生政策、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遵循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和公正选材的录取原则。

  〈二〉、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自治区)招办批次投档的学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三〉、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在填有该专业的志愿中由高分到低分,并参照相关科目的成绩及特长录取;如果该专业录取未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调换专业。

  〈四〉、艺体类专业录取投档模式为:美术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和专业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主持、影视戏剧表演、舞蹈、音乐(师范、非师范)、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凡是成都籍的考生分数上了我校调档线,我校优先录取。

  〈六〉、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七〉、对于符合省招委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各类考生,我校录取时按省招委的规定办理。

  四、英语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报考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三个月以后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考我校旅游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 cm。

  〈三〉、报考我校教育类的所有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男生不低于165cm。

  〈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和医护学院的所有专业。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以

高考录取通知上的费用为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电话:028—84616009。

  九、招生咨询

  电话:028—84616013 邮编:610106

  学校网址: www.cdu.edu.cn

  E-mail:zhaoban@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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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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