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考考生最多可享受20分照顾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 08:57   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日前,记者从2007年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今年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最多可享受在所报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照顾对象的审核、认定,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凡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由省招办在网上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照顾政策。

  据了解,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有市(行署)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和突出事迹的详实材料);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统考成绩总分达到院校调档分数线,学校可优先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考生可在所报院校调档

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并认定的考生,在所报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在黑龙江省工作的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的子女,在所报省内院校调档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在我省工作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总分达到所报省内院校调挡分数线,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俄语语种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侨眷考生,如所报省属院校投档分数达到所在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对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未被录取的空军培训基地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照顾20分投档并优先录取;报考省属公安(警察)院校免予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

  据悉,上述各项照顾政策分数不累加,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确定其中一项。如学校在批次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上述照顾政策不适用体育、艺术、定向招生。(作者: 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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