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考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累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11:47   新疆都市报

  天山网讯 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了解到,今年高考加分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

  可享受加分的学生包括获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等。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3,60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