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至少执教十年 毕业前不得考脱产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17:31   南方日报

  期间不得考研,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工作,6所部属师范院校先试点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

  这几天,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与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校长讨论免费的具体政策。“所有的免费具体解释正在研究之中。”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说。

  

北京师范大学政策研究室魏书亮认为,试点的这6所部属师范大学要在课程设置、培养体制和模式上进行改革和探索,“要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    
新京报

  政策解读

  “两免一补”解决基本生活费

  《办法》规定了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的具体内容,即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可以解决学生在校的基本生活费用,基本无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要去城镇须先到农村教两年

  《办法》还规定,要求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两年。国家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违约须退免费费用缴违约金

  《办法》同时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免费师范生的诚信档案。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免费师范可二次专业选择

  《办法》规定,部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二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免费师范生可按照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

  毕业前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同时要求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

  不过办法还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省级政府要确保有编有岗

  试行办法还对省级政府提出了要求。办法要求,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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