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定高校招生禁收录取挂钩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10:18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为保障高考健康有序进行,教育部31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对高校招生行为划出三条纪律“红线”:严禁高校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高校直接或变相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严禁高校违规在国家招生体制之外录取学生。

  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加大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打击招生诈骗活动的工作力度;要协同招生管理部门加强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坚决把住高考报名、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及新生入学四个关口,严格检查。

  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招生案件,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高校,要先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再进行组织处理,对参与非法招生中介活动的工作人员,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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