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规定: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要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15:41   山西日报

  省教育厅对高考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本报讯 (记者李林霞) 高考在即。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各地招考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考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切实防范和制止雇人代考或替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作弊等违规事件,对代替他人考试或参与考场内外勾结进行考试作弊的在校大学生,要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要求,在高考期间,各地要加大考试巡视检查力度。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及高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配合公安、信息产业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上高考有害信息的监控,净化网络环境,保障高考的公平公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招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凡因管理不善造成高考中出现严重违规事件的,将追究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负责人责任;对考试工作人员因失职、失察造成考场大面积舞弊或评卷混乱等事故,甚至丧失职业道德、放纵或参与考试作弊的,根据情节对违规者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并从招生考试队伍中予以清除,直至开除公职;对在高考中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要做好高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在高考前后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落实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畅通信息联系渠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工作预案。高考结束后,各市、县、学校严禁进行升学率或升学考试成绩排队,不得自行就

高考录取情况进行随意渲染、炒作,更不得单纯依据高考成绩对县(市)、学校、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26,300,0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