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0:52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高校代码:1810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招生类型:普通类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 校 址:南京市浦口区 1.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3)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我校对选考科目不作限制,由考生根据擅长合理选报专业;对进档考生按5门科目计算总分择优录取。 (5)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6)学校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专业级差方式,级差值不超过5分。取舍等效基准成绩相同的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其原则为: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总分排序,三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和外语两门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仍相同则按外语成绩排序。 2.收费标准:学费,13000元/人年,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人才培养方向)专业学费待定;住宿费,1500元/人年。 3.退费办法:学生因各种原因退(转)学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退还相应学费。 4.招生人数:江苏省招生计划1830人。 5.证书类别: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6.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3239859(fax) 83239809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邮件:njutzb@163.com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江苏省以外各省适用)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招生类型:普通类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校 址:南京市浦口区 1.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3)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投档比例按各省规定执行,录取时按照专业级差(级差值不超过5分)的方式择优录取;对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2.收费标准:学费,13000元/人年;住宿费,1500元/人年。 3.退(转)学收费规定:学生因各种原因退(转)学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退还相应学费。 4.招生人数:全国招生计划2200人。 5.证书类别: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工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6.本章程适用于除江苏省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83239859(fax) 83239809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0号 邮政编码:210009 电子邮件:njutzb@163.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