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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定8类作弊行为高考成绩计零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8:59 重庆青年报
重青报讯 (记者 熊黎) 昨日,市招办特别公布了高考中考生有作弊的以下行为,其高考成绩将全部作废,视为零分。据悉,这些行为包括: 1、故意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电子设备或者利用其他工具、方式传递试题答案、信息的; 5、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其他以欺骗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或者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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