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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高考民办高校学历教育经省教育局统一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 17:09   《北京考试报》

  高考刚刚结束,民办高校招生工作随之也将展开。考生要注意,民办高校计划内学历教育同样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要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

  按照教育部今年要求,民办高校自行招收的学生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录取相关考生时,学校只能对考生发放学习通知书,而不是录取通知书,学习通知书必须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取得学习证书办法等。有关民办高校的招生老师表示,非学历教育考生入学后,基本上是通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来取得学历,如果不能按时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就不能取得国家承认学历。民办高校对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实行登记制度。已登记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情况须于登记后7日内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后的学生名单在校内予以公布。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的精神,2007年起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民办高校无论在什么媒体、在哪个地区做宣传,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广告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记者:马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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