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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07年高考成绩预计将于6月25日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 21:38 乌鲁木齐晚报
结束高考的兵团二中高三(12)班宏志班的学生们带着鲜花,将他们的老师沈菁抛起,以表达对老师的感谢之情。 天山网讯(记者陈彦仿 苏军亚 崔宇实习记者齐波摄影报道)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新疆考区(汉语系、维语系、哈语系)于6月8日结束。9日,还有少数考生参加了蒙语文和实验班英语考试。据了解,今年普通高考成绩预计在本月25日公布。6月27日或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将根据高等学校在自治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计划于7月初开始,本科层次录取在7月31日之前结束;各批次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查询高考成绩并确认录取结果。 录取期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各地招生办公室和区属高等学校应分别设立接待站,向考生提供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今年区内外普通高校在新疆的招生原计划总数为84023人,比去年增加了5675人,预计录取率与去年持平。 民语言考生录取数学仍限分 今年仍对民语言考生在录取时对数学成绩进行最低分数限定,实行“文理同步,本、专科区别,逐年提高”的原则。数学科目的限定分值与各语种、各批次分数线同步公布。 今年,“民考汉”考生仍可以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又可以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其中,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每批次只能填报两个志愿(使用汉语言招生计划志愿表)。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每批次可按志愿表中设置的各志愿栏填写(使用民考汉招生计划志愿表)。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汉语言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院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院校投档。 “汉考民”考生可填报民考民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实验班考生可填报民考民、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但不能兼报。 录取结束后不组织补录换录 今年录取结束后将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自治区招办主任韩春玺表示:“今年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本、专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纸介质档案材料,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就读中学提取并自带到录取学校。 首次发现用耳麦作弊考生 高考前,市政府、武警、公安、保密、监察等各部门与教育招生部门通力合作,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了高考的顺利进行,保证了高考的公平、公正。 据乌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乌鲁木齐地区今年高考情况平稳、正常,违纪率较以往呈下降趋势。各考点考场内外秩序井然,考试进展顺利。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高考首日发现个别考场有考生携带手机入场等违规违纪现象。同时,我区第一次在普通高考中发现了使用耳麦等现代通讯手段作弊的考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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