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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07年高中生军训纳入学分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15:23   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我省教育部门获悉,从今年起,我省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占2学分,被统一纳入社会实践课,普通高级中学(不含职业高中)学生军训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将载入学生成长记录。

  据了解,我省教育部门提出,普通高等学校军训时间为2~3周,本科学校军训时间不少于3周,高职高专和中专学校的军训时间不少于2周,普通高等学校的军训,按训练时数计算教学工作量,设定学分。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训时间为7天。

  教育部门规定,军事理论课是在校大学生的必修课,我省要求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将军事理论课教学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教学评估系列,由学校组织统一考试。高中阶段学校军事知识讲座应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军事教师的培训时间每三年不得少于一个月。本科学校军事理论教学时间为36学时,专科学校军事理论教学时间不少于18学时,按教学实数设定学分。

  按相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费用为:每名大学生每年120~150元,每名高中生每年30~50元。学生军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大型活动;集训期间承训官兵及学生的伙食补助;训练器材、教材、资料的购置或在基地训练期间的水电及往返交通补助等。(本报记者:时继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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