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高招录取改革应扩大考生选择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10:27   东方早报

  早报特约评论员 熊丙奇

  今年上海的两所著名高校在本地的文科招生遭遇“冰点”,两校在上海地区的文科招生计划均出现缺额,其中一所缺额1名,另一所缺额3名,文科考生报考两校达到一本线即可录取。与此同时,安徽传来消息,今年北大等众多名校在安徽的投档线“沉底”,投档预测线也仅仅只是“一本”线。

  虽然不少人表示对这一现象“看不懂”,但事实上,这是现行高考录取制度下必然出现的“大小年”现象。几乎每年在某个省市,都会有名牌、重点高校遭遇这种情形。

  在分批次集中按志愿等第录取的高考制度中,考生的第一志愿填报才是关键,因第一志愿填报失误而高分落榜,在每年的高考中屡见不鲜。为了增强第一志愿命中率,考生在考虑自己的实力与兴趣情况下,还需依据往年高校的录取分数,不断分析其他考生的报考走向。因此,如果一所高校去年录取分数高,那么今年报考的考生可能就少,进而录取分数低;反之则考生可能踊跃报考,录取分数因而飙升,不少考生落榜。

  由于信息不对称,在现行

高考录取制度下,填报志愿成为了博弈,无论在高考前估分填志愿,还是考后知道分数填志愿,均难以让考生预测其他考生的报考走向,“大小年”总是以不规则的方式出现———一年“大”一年“小”、两年“大”一年“小”、三年“大”一年“小”等情况都有发生。这一现象,既让考生万般无奈,也让招生学校无可奈何。

  因此,我国的高考制度改革,必须始终围绕增强学生选择权和学校选择权展开,只有增强学生的选择权和学校的选择权,才可能促使基础教育恢复理性,也才能让大学在竞争中产生危机感,并靠自己的教育质量展开生源争夺战。

  总的看来,理想的高考制度是类似美国大学入学制度的双向选择的申请入学制度,但这一模式受众多因素的制约,在眼下的中国还难以做到。退而求其次的制度,是改等第志愿为完全意义上的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学校可以同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过多次录取最终完成志愿,但招生成本可能增加,招生周期可能拉长。

  再退而求其次的制度,是眼下江苏、浙江、湖南等的“平行志愿”录取,其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客观上说,这一录取规则可以有效避免“大小年”问题。虽然目前实行的“平行志愿”方式,每个考生依然只能收到一张录取通知书,而且这一制度会增强学校的不平等竞争,但可适当增强考生的选择权,降低考生和家长的填报志愿焦虑。以上这些方式,可以看作是中国高考制度改革的渐进发展方向。

  当然,在增大考生和学校选择权上,近年来我国已经在少数学校推行5%自主招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试点。从2006年起,复旦大学与上海交大各拿出300个名额,在上海地区以面试的方式自主选拔录取学生,考生可被两校同时录取,并自主选择。这种改革试点对于推进高考改革,有着示范效应。

  此外,香港地区高校在国内的招生,尤其是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进行的自主招生,对内地高校产生了强烈冲击。香港大学今年在上海录取了32人,其中就有不少学生原本是以复旦大学、上海交大为第一志愿,有的甚至已经获得这两所大学的自主招生资格。复旦大学校领导表示,港校的招生也是造成“小年”原因之一。这从一个侧面表明,港校招生对内地高等教育发展带来竞争,起着不小的“鲶鱼效应”。

  在改革进程中,势必会带来利益的调整,但是,坚持增强考生自主选择权和学校选择权,是

高考招生改革必须坚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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