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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设高考资助金 9大制度确保考生大学梦(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0日 10:33   大江网
江西设高考资助金9大制度确保考生大学梦(图)
8月9日上午,江西健全贫困生就学资助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 吴跃军/摄

  “为了资助江西新考取普通高校的贫困家庭子女,解决入学的经费困难,从今年起,江西省政府设立了‘江西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这是8月9日上午,大江网记者从江西就健全贫困生就学资助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会上,江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宋雷鸣向新闻媒体公布了9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3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2项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和1项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9大制度确保贫困生圆大学梦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制度

  今年政府资助金面向江西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5000元,所需资金由省、县按8:2负担。具体评审由各县教育、

财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和资金预算以及纳入县级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的考生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今年5月初,江西省财政厅已下达各地政府资助金预算6257.2万元,预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考生1.56万人。

  国家奖学金制度

  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资助面约占江西在校生总数的0.3%。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的,其招收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设计是针对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市负担,资助面约占江西在校生总数的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金制度设计是针对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根据贫困情况分为三个资助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市负担,资助面约占江西在校生总数的20%。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由高校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

助学贷款制度

  江西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第二学位学生、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和省将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免费师范生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从今年起,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要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要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

  目前,江西省教育厅就协议和免费师范生毕业后接收等有关问题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

  高校资助制度

  在各级政府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同时,江西要求各高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专门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对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校外勤工助学活动组织、酬金标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绿色通道”制度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江西要求各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予以资助。

  社会资助制度

  江西省积极引导和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另外,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江西省还建立了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制度。

  3大新政资助中等职业教育

  据悉,今后,江西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包括:国家助学金制度、学校资助制度、“绿色通道”制度。

  国家助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90%以上。

  学校资助制度

  江西要求各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绿色通道”制度

  江西要求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普通高中首次设立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从今年起,省政府设立“江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政府助学金面向全日制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所需资金由省、县按8:2负担。今年4月份,省、县两级财政共筹措下达各地政府助学金5828万元,预计资助全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28万人。

  另一政策为,江西还要求各高中学校继续实行杂费减免政策,城市高中按在校生的10%予以减免,县、乡镇高中按在校生的15%予以减免。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制度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江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制度,即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据统计,2007年春季学期,在中央支持下,江西全省各级财政安排资金5.5亿元,为567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免除学杂费(其中农村学生约515万名);安排资金0.54亿元,为135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其中农村学生125万名);安排资金0.5亿元,按150元/生学期标准,为34.5万名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了生活费(其中农村学生34.2万名)。 (记者:吴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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