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上海高校可根据学生宿舍面积朝向收不同住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 09:42   中国青年报

  新华社上海9月4日电 上海市教委日前对外公布:上海各高校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下,根据宿舍的居住人数、面积、楼层、朝向、设施等不同条件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上海市教委规定,上海高校可在满足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基本住宿要求的前提下,对条件较好、收费标准超过一般规定的学生宿舍,在学生自愿选择的条件下,按有关协议收取费用。其他类型学生的住宿费,由各高校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学生缴纳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严禁高校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另外收取住宿费。

  此外,上海要求各高校必须提供给学生一定的水、电免费使用额度,最低免费额度为每生每月3立方米水、5千瓦时电。住宿学生使用的水、电超过学校免费提供的额度,高校对超过部分可按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时必须使用统一收据。(记者:刘丹)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