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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改诞生新称谓 导师将走入陕西高中指导选修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10:2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导师”将不再是高校特有的称谓,它将随着我省高中学校选修课的开设落户于各中学。“导师”将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选修课。 记者日前从西安市课改办获悉,我省高中将首次出现“导师”这一新称谓。伴随着选修课的开设,指导学生选课的“导师”也将出现于中学校园。据西安市课改办专家苏芸茹介绍,通常情况下,各中学在高二开设选修课,有条件的学校如课改样本校在高一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即陆续开设了选修课,学生面临着选课的问题。“导师”就是为指导和帮助学生选课应运而生的,导师可以由班主任担任,也可以由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还可以是代课老师。由于选修课大多是与各学科相关联,代课老师对选修课程较为了解,因此,“导师”将以代课老师为主。“导师”将指导学生合理选课、合理分配学分,并为学生建立选课档案等。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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