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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高考招生简章中须公布就业状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16:32   大江网-信息日报

  本报南昌讯 江西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将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编制、学科专业设置进行挂钩的实施意见,强调对连续两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30%的专业,实行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对第一志愿生源低于招生计划数20%的院系,要适度减少专业数。

  招生计划数与就业率挂钩

  据悉,依据各学校及各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状况,省教育厅将在年度招生计划编制中,实行减少、控制或增加招生计划数量的办法。对各校上年度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该学历层次平均水平的学校实行减招政策。具体为,对毕业生就业率高于80%的专业,增加招生计划数;对就业率在50%-80%的专业,保持原招生计划数;对就业率在30%-50%的专业,减少招生计划数;对连续两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30%的专业,实行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

  在专业设置上,对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该学历层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的学校,其专业总数不予增加。凡申报新专业,必须充分论证社会人才需求前景和全国高校同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招生简章须公布就业状况

  根据实施意见,各高中等院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公布由省教育厅核准的本校毕业生各学历层次及各专业就业状况。我省采取控制学科专业数总量的办法,对第一志愿生源低于招生计划数20%的院系,将适度减少专业数,以集中力量办好特色专业。

  此外,各高中等院校申请政策扶持也要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

  (苏小霞 记者:黄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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