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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办高校07年起需“年检” 不合格将整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 10:14 海峡都市报
从今年起,我省将对全省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办学情况实行年度检查制度。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称,此举将加强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据了解,我省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办学条件基本情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内部管理机构 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招生广告备案和宣传及收退费情况等等。民办高校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于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省教育厅将根据具体内容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理。(记者:叶琦)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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