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学生复读一月后接到大学录取通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13:52   华商网-华商报

陕西一学生复读一月后接到大学录取通知(图)
通知书一直“躺”在母校传达室,安康女孩小柳痛失上大学机会

  本报安康讯(记者 王培民)“如果学校和老师有点责任心,我可能已经坐在大学的课堂,而不会再复读了!”昨日下午,安康女孩小柳(化名)说起自己未能及时拿到录取通知书而与大学失之交臂的不幸时,眼里充满泪水。

  迟来的通知书让全家恼火

  17岁的小柳是安康中学今年的应届毕业生,高考完毕后,分数上了三本录取线的她一直没有接到录取通知书。11日下午,已经在另一所高中复读了一个月的小柳接到同学电话,说安康中学门房有她的录取通知书。

高考录取早已结束,哪来的录取通知书?

  12日早,小柳的家长到安康中学门房去看,果然有小柳的通知书,小柳被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录取。录取通知书是以特快专递形式,10月1日从西安寄发的,到达时间应在3天内。但不知道为何在40天的时间里,通知书还没有到小柳手里。

  据安康市招办的老师介绍,高考录取工作10月22日已经全部结束,过了这个时限,没有报到和落榜考生档案全从网上退回。理论上,小柳已经没有这次上大学的机会了。

  迟来的录取通知书让小柳全家颇为恼火。明明考上大学,却去不了,父母担心小柳能不能承受这个打击。

  安康中学认为学校没有责任

  昨日下午,小柳母亲王女士来到安康中学“讨说法”。王女士认为,考试前女儿就把联系电话和家庭住址全部上报学校老师那里,通知书下来后学校应当通知学生。

  安康中学教务主任王志勇说,考试前学校和学生就签订了《高三学生志愿填报及收取高考通知书责任书》,责任书第四条规定:对通知书寄到学校的,请考生持证件来学校门卫处领取,不许他人(包括班主任)代领,考生可电话咨询门房,超过期限学校有权退回邮局,产生后果学生自负,学校没有义务。

  校长徐新人认为,这件事学校没有责任,但从师生感情来说,学校却有不周到的地方,现在只能调查一下,看看纰漏到底出在什么环节。

  对于校方的解释,善良的小柳说,现在责怪老师也没什么用,她只是希望学校能重视这件事,引以为戒,不要再出现这种事情,耽误同学们的前程。

  目前,小柳的家长和学校还正在就“迟来的通知书耽误孩子上大学”一事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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