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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高职再添42所 北京两校榜上有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14:00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2007年有42所高职院校入选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拟立项建设院校,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北京地区入选的两所,项目建设期为3年。 据了解,“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要求立项高职院校进一步完善招生批次、跨省招生、单独招生试点、专业设置等相关政策,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引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据介绍,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央财政确定支持的项目预算控制数,会同立项建设单位及其举办方调整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履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推荐书》对立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政策及资金支持责任。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组织专家对修订后的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进行论证。通过论证后,立项建设单位按照调整后的建设方案和资金预算填写《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教育部和财政部将按照《任务书》对项目的实施情况逐年考核、适时调整。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被取消其立项资格、终止支持,并在规定时间内不再接受其项目申请。 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和院校举办方将按职责划分对立项建设单位重点支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中央直属部门和民办院校董事会除要履行其申报时承诺的专项资金外,还要加大对其所属项目院校的投入力度,以确保“十一五”末立项建设单位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立项建设单位重点建设专业,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开展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等工作。中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专职人员引进等。 据悉,在“十一五”期间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06年,已有28所高职院校首批入选,明年还将选出3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淄博职业学院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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