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中新课改:学分认定比例“三七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11:03   潇湘晨报

  高中学生“挣”学分,不仅要考试成绩,还要靠平时的学习表现,比如课堂表现、作业质量等。昨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长沙市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暂行)》。

  按照学分认定办法,学生学分由学习过程性表现和学业水平测试结果构成,两项比例为3∶7。学习过程性表现包括学生学习时间、课堂表现、作业、听说能力和实验操作测试等,满分为30分。其中,学生修习时间要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4/5以上。课堂表现则包括学习态度、对课堂的参与度、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数量和质量;作业质量含作业完成的次数和质量。听说能力和实验操作测试根据不同模块要求进行设置。

  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占学分认定的70%,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人昨日强调,在进行模块考核时,学校应成立命题小组,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进行命题,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课程要求;命题应体现新课程理念,反映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

  周南中学教科室主任刘兵表示,此规定出台前,各校的考核比例各不相同,该校按6∶4的比例进行考核,新规定出来后,他们将严格按3∶7的比例执行。(记者:沈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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