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08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15:37   新浪考试

  2008年各高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2008年中国农业大学体育特长生选拔测试方案:

  中国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经过百年来的创业发展,中国农业大学积淀着严谨求实的办学传统和人文精神,更焕发出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今天的中国农业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为特色和优势的综合性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培养橄榄球、田径项目高水平学生运动队的试点学校之一。为了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活跃校园体育氛围,依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0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考条件与要求:

  1.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条件。

  2.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

  3.如本省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的考生,除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测试外,还必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并通过专项测试。

  二、招收项目类别、招生人数及入学后训练、住宿地点:

  1.男、女橄榄球:15 名 西校区

  2.男、女田径: 15 名 东校区

  3. 男、女橄榄球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来源,主要是在从事田径和球类项目、并具备橄榄球专项技术要求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4.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可以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报名方式:

  1.详细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报名表可从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www.cau.edu.cn/zhaoban)下载,也可直接到中国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索取,复印有效。

  2.将填好的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往届生)、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成绩证书、比赛秩序册等材料的复印件于2008年3月1日前,按照开设运动项目所在的校区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至中国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3.现场报名必须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报到时必须交验原件。

  四、测试安排:

  所有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必须持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并携带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到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报到并参加统一测试。测试时间为2008年3月13日~3月16日。我校根据考生的专项技术测试水平,同时参考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选拔。选拔合格者,需经体检后(费用自理),方能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协议》。

  五、录取办法:

  1. 已签《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协议》的考生,将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在高考招生录取时,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2.对于运动特长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要求并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咨询联系电话: 010-62736582;62736032(东校区,王正然老师)

  010-62732758;62733476(西校区,吴卫老师)

  通信地址(来函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字样)

  东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中国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100083

  西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中国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100094

  中国农业大学热烈欢迎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考生来我校参加体育测试活动!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农业大学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2007年12月28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测试各项目标准

  附件3:热点问答

  附件4: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34号)文件的精神,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继续按照《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教学厅[2006]1号文件附件1)的要求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统考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所在地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要求不得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招生学校要认真核查,并留存证书复印件备查。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对本地区有关招生学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招生学校须在2006年4月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将合格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各招生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向有关测试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五)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投档,学校亦不得录取。

  未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或不具备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三、单考招生办法

  (一)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二)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三)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四)招生学校应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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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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