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处理得不规范之技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19:08   北京天利考试信息网

  考生遇到上述所列举的情况和问题,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呢?又有哪些技巧呢?我们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分为两个层次来分析。

  1、第一个层次是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法律常识告诉我们:(1)、教育部(含相关法律)的高考招生规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各高校是必须执行的。以至于有几所高校在招生章程的附则中对此有明确的说明,如北京理工大学在招生章程的附则第二十八条中有以下规定,“北京理工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这样的附则规定是非常有水平的、也是必须的。(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考招生规定,只要不与教育部(含相关法律)的规定相矛盾、相抵触、相违背,即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是符合规定的。即便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稍有不同,由于现今处在教育改革之期,某省(直辖市、自治区)推出一项规定或政策决不会是随意的,一般都会经过教育部的审核同意或备案的。正如南开大学在招生章程中规定的那样:“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连南开大学这样直属教育部管理的全国重点大学都尚且如此,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那其它大学也当如此啦。所以,符合教育部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不论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不提及或者怎

  样提及,加分或降分投档各高校是必须执行的,尽管大胆在填报中考虑这一有利因素。至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如与教育部一致,无须多说;如稍有不同,也可大胆在填报中考虑这一有利因素(因为教育部已有授权)。如果还要谨慎对待的话,咨询一下相关高校则更好。

  2、第二个层次是考生已经过加分或降分投档后如何处理,即如果进档后,也就是高校在调档或提档后,在什么前提条件下确定考生的专业,这就是教育部明文赋予高校的招生自主权了。这就要看相关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是如何规定的,如遇到上述所列举的表述得不太规范的6种情况和问题就应该了解清楚、咨询明白后再酌情填报,切勿随意和想当然。下面将进行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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