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08高考考试及面试相关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11:15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信息中心

  (三)报名时间、地点

  1、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3月15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各地(市)招生办,西藏民院招生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招生办。

  3、借考手续由自治区招生部门负责审批,借考生名单于4月底前在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4、各地市招生办、各高级中学须在4月底前完成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各类照顾政策、各类加分的审查、公示。

  5、自治区招生部门在5月10日前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返回各地(市)招生办。

  6、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在借考地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及面试

  (一)考试科目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或汉语文和藏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

  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藏语文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为300分,总分750分。

  “3+文科综合”简称文科类,“3+理科综合”简称理科类。每个考生必须从文科类和理科类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兼报两个科类。报考科类一经填报,一律不得更改。

  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一律在拉萨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试题由自治区招生部门命制,由各地(市)招生办组织测试。

  凡使用“汉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其“汉语文”和“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

  除外语和藏语文外,其他各科均使用汉文字答卷。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为汉文字试卷。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考试时间表另行公布。

  (三)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

  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可在文、理科类中任选一类参加考试,并须参加专业加试。

  艺术专业考试按西藏自治区《关于做好2008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育专业考试由自治区招生部门组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特殊院校或专业招生需要面试的,须报自治区招生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工作须在招生录取开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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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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