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考舞弊严重者取消当年成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11:36   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黑龙江新闻网讯 《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发布。记者获悉,今年教育部门将加大力度严肃高考考风考纪,规定: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将由招考部门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将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教育部门提出,对高考生在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记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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