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二学生参加高考将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5日 13:3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福州市高招办昨日下发紧急通知,将重新对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有关人士称,鉴于今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在教育部出台重申规定之前,因此,对非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绝大多数为高二学生),只要自己主动报告,不再参加今年的全国统考,福州市高招办将不做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照样参加高考的不合格考生,一经核实,将按教育部规定严肃处理。

  高二学生提前高考主要目的是“练兵”

  据了解,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其中首次规定“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在4月1日召开的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招生监察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领导作了部署,要求各级教育局、高招办、各有关学校重新做好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往年高二学生提前参加高考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绝大多数来自市区重点中学一些成绩较好的尖子生。

  这些考生往往通过校外的教育机构,伪造证明,以社会考生的身份报考。学校和考生家长对此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不予过问。而这些考生提前参加高考的主要目的是“练兵”,提前掂掂自己的分量,为来年冲刺一流名校进行演练。

  重点审查明显小于应届生年龄的考生

  福州市高招办规定,报名单位要重新逐一审查今年已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资格,应重点审查明显小于应届毕业生年龄的考生(除少年班外)。

  集体报名的,由集体报名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个人报名的由县(市、区)高招办负责。集体报名的中学应在4月11日前将审查结果报所在县(市、区)高招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有考生姓名、考生号)。4月15日前各县(市、区)高招办将情况汇总后上报福州市高招办。

  此外,各县(市、区)招委会、教育局、高招办及各有关中学要将教育部、省招委会的规定张榜公布,告知已报名的每位考生,做到人人皆知。动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10日前主动向负责报名的单位(学校或当地高招办)报告。4月15日后,各报名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的举报。福州市高招办举报电话:0591-833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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