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类疾病患者高校可不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 10:47   深圳新闻网-晶报

  高考考生有以下6类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高校可不予录取。

  ●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症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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