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体检结果4月15日起可查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 17:34   北京晚报

  体检中心建议考生:根据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

  本报讯(记者贾晓宏) 本市2008年高考学生的体检工作已于3月底全部结束,从明天起至5月15日,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体检中心网站(www.bjtjzx.com),通过输入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查询体检结果。

  每位高考生能否被高校顺利录取,主要取决于高考成绩、高考志愿和身体状况三个因素。高等院校是培养各类专业人才的地方,各院校设置的专业不同,各专业依其性质和特点,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在往年的录取工作中,总会遇到一些考生因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在录取现场出现退档、不予录取的情况;还有个别考生在入学后因身体条件不适宜专业学习而被退学。如有的考生患有色盲或色弱,却报考了医学专业、园林专业;有的考生视力不足却报考了航海、侦察专业;有的考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却报考了飞行技术、学前教育、食品科学等专业;有的考生肢体残疾却报考了体育学、农林水利、师范、工程等专业。

  针对这些情况,北京市体检中心根据历年的高招体检经验,给准备填报志愿的高考生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

  体检结果分为三种情况:体检完全合格的考生,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的各类专业,但不包括军事院校和公安类学校。这部分考生每年约占高考体检总数的19%。

  体检结果虽属合格范围,但身体条件不符合部分专业要求,比如视力不足、色觉异常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即有部分专业限报。考生体检结果如果属这类情况,在报考志愿时就一定要避开限报条款中所列专业,否则高校在录取时可根据此条款拒绝录取并退档。这部分考生每年约占高考体检总数的80%左右。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主要是因为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这部分考生首先应积极治疗疾病,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这类考生约占考生体检总数的万分之四。

  本市在高招中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政策依据。《指导意见》是高考体检工作的依据,更是指导每一位考生根据体检结果选报志愿的指南。考生要想顺利被高校录取,如愿以偿地考入理想的学校和专业,必须认真读懂《指导意见》,根据体检结果,正确填报志愿,避开体检结果中所限制的专业,就不会因身体原因发生退档。

  报考军事和公安类院校的考生,除了要参加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外,根据《军事院校招生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针对公安类院校招生的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在高考后还要参加军校体检和面试。军校院校录取以军校体检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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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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