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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篇:高考科目仍是“3+综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0日 19:1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考试篇】

  高考科目仍是“3+综合”

  今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750分。

  英语听力不计入总成绩

  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独的一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

  统考定于6月7、8日

  全国统考于6月7、8日举行,我省考试具体安排:

  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

  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

  对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核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由招生部门组织进行,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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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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