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高考填志愿指导:高考志愿填报30问(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1日 14:43   《北京考试报》

  1.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填写信息。考生要认真了解招生学校情况和招生章程以及各项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报志愿。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2.怎么看待“热门专业”与“冷门专业”?

  所谓“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本身是相对的。各行各业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急需各种专门人才,这种需求的变化,反映到高等学校招生中,出现所谓“热门”与“冷门”的情况。比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行业对外向型人才的需求加大,反映到高等学校招生中,就相应出现了如国际经济、工业外贸、涉外会计、外事文秘、法律、税务、审计、金融、保险、建筑学、电子计算机等热门专业。现在“热门”的专业不一定永远“热”,而现在“冷门”的专业也不一定永远“冷”,它们是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而变化的。因此,考生在选报志愿时,既要想到当前,更要想到今后,不能单纯赶时髦,凑热闹,而要冷静分析,从长计议。

  3.考生如何根据体检结果选报志愿?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是根据高中毕业生的生理特点、体质状况及高等学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的要求制定的。目的是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协助考生按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报专业。只要考生身体状况能够在校完成学业就可以报考,其中重点在于检查有无影响高校正常教学的传染病、精神病及影响考生本人学习的重要脏器疾病。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的体检结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⑴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

  表示考生的身体状况符合高等学校各专业学习的要求,能够完成学业。

  ⑵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第二部分)。

  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报考时应避开相关录取受限专业。

  ⑶不适宜选报普通高等学校各专业(第一部分)。

  指考生的身体状况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中的某一条款,主要为影响高校正常教学的传染病、精神病及影响考生本人学习的重要脏器疾病。这部分考生应首先治疗疾病,暂不宜报考普通高等学校。

  另外,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后发[2006]6号文件《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还需参考各高等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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