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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8日 16:43 新浪考试
新浪考试讯: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西南政法大学国防生是成都军区依托西南政法大学,从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也可申请成为国防生。2008年,西南政法大学将在全国9个省(市、自治区)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男生)40名。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二)现实表现。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年龄条件。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2008年8月31日)。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性身高在162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5(0.3)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 (五)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招生专业在生源省份的录取分数线。 二、招生程序: 国防生招生与军校招生相似,属“提前批次”(不会影响第一、二批次的录取),主要按照填报志愿、政审、面试、体检、录取、复审复查和签订协议等步骤进行。 (一)填报志愿。在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西南政法大学国防生相应招生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审、面试、体检。由当地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与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同步进行。兼报西南政法大学提前批公安类和国防生招生专业的考生,需分别参加两类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 (三)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根据重庆警备区政治部、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重庆市教委[2005]政选字第6号文件规定,重庆市国防生源基地中学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学校、选培办、考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考生担保人。《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选培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考生入学后复审复查合格,学校和选培办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本人保存一份,学校和选培办各一份分别存档。 (五)复审复查。国防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和选培办将在十五天内组织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正式确认其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国防生资格,并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享受待遇: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学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5000元,除不能申请委培、定向等义务性奖学金外,奖项评比、助(奖)学金申请与校内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四、学习训练: 国防生不单独编班,所学课程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一致,毕业当年可以报考军队院校研究生以及军队签约高校的研究生。同时选培办按照国防生的培养要求,有计划地利用部分课余时间和假期组织国防生进行军政训练或到部队、军工厂参观等实践活动,加强对国防生军人素质的培养,为国防生成为合格的军官打下基础。 五、教育管理: 西南政法大学国防生实行集中居住,采取以学校管理为主,选培办协助的方式进行管理。 六、毕业分配: 国防生在完成大学学业,并修完军政训练课程,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的学位后,分配到军队保卫部门担任干部。西南政法大学国防生主要面向全军分配。 七、国防生入伍后的培养使用及待遇: (一)职级与待遇。其职级、军衔、住房分配等,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 (二)军龄起算及服役时间。军龄从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毕业报到培训3个月后办理入伍手续。除组织批准外,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三)从事工作。在军队担任指挥干部。 (四)继续教育。部队鼓励干部自学提高,或者按规定报考军地高校研究生,到军地院校住校或国外深造。 成都军区驻西南政法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警备区政治部 邮 编:400010 联系电话:(023) 68768905 67258130 网 址:www.pla.cqu.edu.cn 联 系 人:胡晓汉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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