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政策问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2日 14:58   新浪考试

  新浪考试讯: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8年国防生招生政策问答,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问:什么是国防生,国防生与高校其他在校生有何区别?

  答:国防生是我校根据军队建设需要,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合作招生、培养的军队国防人才。国防生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录取,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国防生完成规定的学业,达到军政训练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得享受其它义务性奖学金(如定向奖学金)外,享有与国家统招生同等的权利。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基本相同;在学业上,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课程一致。

  问:国防奖学金的标准和用途是怎样的?

  答:国防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由解放军总部根据高校学费、杂费的不同和市场物价的变化作适当调整)。其中,3000元为学、杂费,由空军与学校直接结算,计入学生交纳学杂费总额,不足部分由学生补齐;2000元为生活补助费(每年按10个月计,每月200元,寒暑假所在月不发放),自协议生效当月起,由空军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学生。

  问:国防生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符合保送生条件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2)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3)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8月31日),未婚;(4)身体健康,原则上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主要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62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生身高可以放宽至160厘米,女生身高可以放宽至158厘米);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过于肥胖也属不合格;视力标准为每一眼裸眼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无红绿色弱、色盲;无传染性疾病等。

  问:报考国防生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填报志愿时选择填报招收国防生的专业(有的省市提前单独填报志愿)。对报考国防生上线考生,由省军区系统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工作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省高招办负责将政审和体检合格考生的有关材料装入考生档案,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查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问:填报国防生志愿对考生参加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其他高校的录取有无影响?

  答:没有影响。国防生一般在提前批次录取,报考国防生的考生若不符合国防生录取条件,但其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其他高校的录取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参加学校一般专业所属批次的正常录取。

  问:国防生的录取工作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录取工作由我校负责,空军选培办协助。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的录取提档分数线,才能参加国防生的录取。录取国防生一般在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中进行,生源不足时可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录取,或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主管部门批准后跨省调剂录取。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问:被录取的国防生入学前后还有哪些要求?

  答: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空军选培办、学生本人、我校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四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空军选培办。国防生新生入校后,空军选培办和长沙理工大学要组织对国防生新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进行复审复查。复审复查合格者,经空军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并按长沙理工大学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如高考分数未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的复审复查不合格者,须作退学处理。根据教育部、人事部和四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违约的,高校应当作退学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

  问:国防生在校期间如何进行教育管理?

  答:国防生由我校与空军选培办联合管理,在我校院(系)管理的基础上,参照军队的组织形式进行管理。空军选培办定期了解国防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在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情况下,组织必要的军政训练。

  问:对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有何规定?

  答:国防生毕业当年经空军选培办同意可以报考我校、军队院校或军队签约高校研究生。毕业时取得攻读军队院校研究生资格的,在毕业当年办理入伍手续,以军队干部身份直接攻读研究生,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毕业时取得攻读我校或军队签约高校研究生资格的,由录取学校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2年,在毕业当年办理入伍手续,到部队工作2年后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攻读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官的各项待遇。此外,国防生到军队工作满2年后,根据部队需要,仍可报考研究生。

  问: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部队工作的需要,结合本人意愿,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全空军范围内分配。

  问: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待遇是怎样的?

  答:国防生毕业入伍后,按副连职、中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到技术性较强的岗位享受岗位津贴,军龄自毕业报到之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服役年限与其他军官一样,按《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问:军官退出现役后将如何安置?

  答:军官退出现役后,有四种安置方式:一是转业,由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安排工作和职务;二是自主择业,按月领取退役金,并由政府协助就业;三是复员,一次性领取复员费,由地方民政部门安排工作;四是退休,按月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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