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通知:禁炒“高考中考状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7日 08: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 昨日,市教育局向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学发出通知,要求禁止对高考、中考成绩炒作,维护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市教育局通知说,2007年6月,我市十二所高中校长向全市发出《“西安高考无状元”倡议书》后,得到广大学校的热烈响应,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对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端正办学思想,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健康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各级教育部门要利用各种场合, 引导人们自觉做到不炒作高考、中考成绩。

  全市中小学要高度严肃对待学校宣传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公布高考、中考成绩和名次等信息;不得炒作高考、中考上线率、升学率,不得炒作“高考状元”、“中考状元”;不得以各种渠道向家长宣传旨在抢夺优质生源为目的的高考、中考成绩;不得利用大众媒体宣传高考、中考成绩以提高学校知名度;不得在诸如学校大门口、教学楼墙壁等学校醒目位置悬挂高考、中考成绩的标语。

  学校可以在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后,及时召开专题总结会,但必须与新课程改革、探索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结合起来,坚决防止“惟高考、中考论”、“惟上线率、升学率论”、“惟单一的分数论”、“惟名牌学校论”的倾向。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认识到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不仅要看学生的学业成绩,还要从发掘学生多样化的潜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健全的人格、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综合考核,努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市教育局指出,对于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在本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给予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并取消个人年度评优资格;取消本单位和主要责任人三年内的市级以上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因炒作成绩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除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记者:呼延思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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