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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3日 17:37   西藏教育考试院

  西藏2008年普高招生计划

  (计划总数:10957名。其中本科5673名,专科5191名,预科93名)

  计划中普通生源招生计划9344名:文史类3912名(本科2356名,专科1502名,预科54名),理工类5432名(本科3017名,专科2376名,预科39名);部队生源招生计划300名:文史类90名,理工类210名,全部为本科;对口高职和2(3)+2招生计划1313名,全部为专科。

  特别提示: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藏政发[2007]100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含师范类)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 考生应依据招生计划类别,在本人可报考的类别和科类中选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与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避免盲目填报。

  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的志愿表(卡)一经填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一律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市)招生办填报、采集志愿。

  3.高考志愿分提前录取(分本科、专科)、第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主要是一般本科院校)、第三批(主要是区外民办院校和独立院校)、第四批(生源相对较好的专科、高职院校)、第五批(专科、高职院校)。

  4.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七类:(1)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专业;(3)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4)音乐专业;(5)美术专业;(6)体育专业;(7)按艺术类分数线录取的文艺专业。

  提前录取院校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后勤工程学院、武警工程学院、武警医学院、中山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每个考生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学校与专业,不得跨类混报。

  5.报考对外经贸、海关、外语类院校或其他院校的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政审、体能测试;报考军队院校(含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政治审察、体能测试及军检;报考海关院校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政审;报考体育、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专业加试。

  凡报考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未单独给我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区外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单独填报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并向自治区招生办提供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证和招生院校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

  6.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只招少数民族。民族院校以招少数民族为主。

  7.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限报考生不得报考下表所列56所院校。个人误报,后果自负。

  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限报院校名单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001

  北京大学

  047

  上海海关学院

  002

  中国人民大学

  048

  南京大学

  003

  清华大学

  049

  东南大学

  004

  北京交通大学

  054

  合肥工业大学

  005

  北京理工大学

  056

  厦门大学

  006

  北京科技大学

  063

  山东大学

  007

  北京化工大学

  066

  华中科技大学

  009

  北京邮电大学

  06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010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079

  中山大学

  013

  北京师范大学

  083

  四川大学

  014

  中国传媒大学

  084

  西南交通大学

  015

  中央财经大学

  085

  电子科技大学

  01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092

  西南大学

  017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094

  西南财经大学

  020

  中国政法大学

  095

  西南政法大学

  021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101

  昆明理工大学

  022

  南开大学

  10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023

  天津大学

  131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024

  中国民航大学

  138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028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155

  南方医科大学

  034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54

  解放军理工大学

  035

  吉林大学

  255

  后勤工程学院

  038

  哈尔滨工业大学

  256

  武警工程学院

  040

  同济大学

  257

  武警医学院

  041

  上海交通大学

  259

  武警拉萨指挥学院

  043

  东华大学

  260

  武警警种指挥学院

  045

  上海外国语大学

  262

  武警沈阳指挥学院

  046

  上海财经大学

  302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注:上述限报院校在招生计划院校代码前加“*”号标注。

  注:1、上述招生计划按不同生源分列,请考生认真阅读,审慎填报。误填后果自负。

  2、上述民办院校,属国家计划,承认学历。

  3、凡未注明收费标准的,按院校所在省、区、市的有关标准执行。

  4、计划如有增补、变动,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并下发各地(市)招生办。西藏教育网址:www.xzedu.com.cn

  5、有关招生院校的特殊要求及招生信息,请考生登陆院校网站查询。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高考贴吧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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