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章程 填报高考志愿避开四大雷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 21:0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近年来,我省高考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随着招生录取工作“透明度”以及考生知情权的 不 断 扩大,一些考生对查询获知的有关录取动态信息会提出类似这 样 的 疑问:“为什么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和我分数相当甚至比我低的考生被录取了,而我却落选了?”这的确是一个需要向考生详细解释的问题。很多人的习惯思维往往会告诉自己,只要高考总分够了,录取就应该不成问题,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在高考录取中,各高校实行的录取办法是:在达到学校投档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所填志愿、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成绩总分与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只要细读这句话,就不难理解,高考成绩总分并不是高考录取唯一的决定因素,上线不表示就一定不会落榜。事实上,像上述那类与别人分数相当而录取结果却不同的考生,出现差别的原因,多为没明确自身是否达到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里某些要求,导致志愿触及了某些“雷区”。招生章程的核心部分即录取规则,它又分为:调档比例、志愿级差、身体要求、男女生比例、专业单科成绩要求、加分政策执行办法等多项内容,其中有很多都对考生报考提出了明确要求或限制,这些条款、规定都可能影响你的高考录取,因此很是值得细读、把握。下面结合高校招生章程中几个录取规则所描述的条款、规定及相关案例,详解考生容易碰到的“雷区”,供大家填报志愿时参考——

  雷区1

  忽视分数级差志愿四处碰壁

  许多高校在选录考生时,是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录的,以前甚至有少数学校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如,考生甲分数比考生乙高3分,甲乙两人所填报的第一志愿不同。甲的分数未达到其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的调档线,自然落到二志愿学校且符合条件被投档进去参与录取,其分数也正好上了二志愿学校某专业的实录线。但因该专业一志愿已录取满额,所以甲考生的第一、二志愿最终结果均是落选,而分数比他低的乙因为第一志愿报考的院校和专业选得准确,所以被顺利录取。

  还有些学校执行院校志愿级差分。比如,甲落选于一志愿院校后,他的高考原始分高于第二志愿学校调档线20分,而该校录取规则中要求40分的志愿级差分,甲当然就未能达到该校的级差要求,自然二志愿也无望了。而乙虽然原始分与甲相同,但他是一志愿报考该校,实际上就比甲在参加筛选时高出了40分隐含优势,因此胜出。

  又如,某些学校设有专业级差。例如某高校录取规则中写明二志愿专业要求5分的专业级差分。假设甲乙都被投档到该高校,甲的分数超学校调档线3分,比乙高1分。甲的第一个专业志愿因分数相对较低而被顺推到第二个专业志愿,其二志愿专业为乙的一志愿专业,减分排序后,甲的分数其实就比乙相对低4分了,且未达到学校调档线,自然也不如乙有优势。

  考生在准备报考这类有志愿级差、专业级差要求的院校时,一定要详细参考学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把有可能发生的减分情况考虑进去,仔细斟酌自己的分数是否能达到学校要求,再决定是否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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