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就《我省文科状元竟是“高考移民”》的事件进行独家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不少热线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希望记者能持续关注此事。当日,记者驱车先后专程赶赴黄南州同仁县和尖扎县,就文科状元王湘苹“高考移民”事件展开了调查。
尖扎县所报考生证明前后矛盾
黄南州教育局主管副局长多杰才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7月14日,州招委接到了省招办要求调查王湘苹高考资格的有关通知。
接到通知后,主管副州长阿更登非常重视,当即召开了由州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招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并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前往尖扎县展开调查。
联合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尖扎县有关部门给省招办上报的有关王湘苹的证明前后有出入,并因此对尖扎县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其再次审查王湘苹的高考资格、户口迁移、户籍证明、学籍等的真实情况,并向省招办汇报。
多杰才让出示给记者的尖扎县坎布拉中学和尖扎县中学的各两份证明材料证实了其说法的前后矛盾。
尖扎县坎布拉中学2008年7月5日上报省招办的证明写道:“王湘苹1996年9月至2002年6月在我校小学部就读;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我校初中部就读。”但该校2008年7月14日上报省招办的另一份证明却写道:“经查,在我校2002年至2005年初中在校学生档案里,无王湘苹的名单和材料。”
尖扎县中学2008年7月6日上报省招办的证明写道:“王湘苹从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在我校高中部就读。”但该校2008年7月14日上报省招办的另一份证明却写道:“王湘苹于2005年9月1日在我校高一报名,第一学期快结束时,因身体不适,要求到外地就读。其后,每年高中会考都回我校参加考试。高三临毕业前来我校本班学习,直至高中毕业。”
多杰才让出示给记者的于2008年7月7日签发的尖扎县政府尖政(2008)38号文件则更加耐人寻味,文件上说,“该生于2006年3月随父母将户口从果洛州班玛县迁入尖扎县直岗拉卡派出所,小学、初中就读于坎布拉中学(原李家峡学校)、高中就读于尖扎县中学。”
县教育局只字不提王湘苹就学简历的矛盾之处
当日下午3时40分许,记者赶赴尖扎县,采访了该县教育局徐局长。
徐局长说,接到省招办的通知后,县上主管教育的副县长组织有关部门先后就王湘苹的高考资格展开过两次调查,并将结果报告给了省招办。
她还说,在李家峡,类似王湘苹这种人户分离的现象较为普遍,即人已到外地去了,户口却仍保留着。她说,从王湘苹的户口上去判断她的身份和高考资格,看不出什么,因她在本地有户口,虽去外地借读了,但却在县上保留着学籍,高一上学期,王湘苹还在尖扎县中学上过一段时间学,后因身体不适、老生病,便去外地借读去了,期间能按时回来参加全省会考,高三最后一学期末回校就读,并参加了高考……因此,从教育部门所需手续看,该考生的高考资格是合乎程序的。她就此补充说,如果已确认王湘苹就是“高考移民”,那根子在户口上,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只能在职责范围内对她的情况给予调查。
记者问:“眼下,王湘苹已经被省招办取消了录取资格,如果确如你们所调查的那样,她的高考资格合乎程序,那么,她和她的家长一定来找你们理论过吧?”
徐局长答:“没有,但有可能去找省招办了。”
令记者感到困惑的是,徐局长前前后后竟只字未提两所学校所开证明前后矛盾的情况。
学校对王湘苹的“校外情况”一问三不知
经徐局长联系,记者见到了尖扎县中学的李校长,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王湘苹在尖扎县中学的情况与徐局长所说较为一致。
记者问:“那么,王湘苹在尖扎县上学期间在哪居住?又是跟谁一起居住的呢?特别是她离开学校外出借读的那两年时间,是在哪个省的哪个地区(州、市)或哪个县(市)的哪所学校借读的呢?”
李校长的回答不是“学校没查上”,就是“没问上”,要么就是“不知道”。不过他又说,王湘苹在尖扎县中学注册学籍期间,每次回来参加会考时他见过她,填高考志愿期间,他还见过她和她的家长……至于王湘苹眼下在哪里,全然不知。
“属谁的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黄南州主管教育的副州长阿更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王湘苹的户口是2006年3月从果洛州迁入尖扎县的……教育部门的问题在于,考生学籍被注册到尖扎县的学校,学校开具证明说该生曾在开证明学校就读过,但该考生却从未在开证明学校上过学……应该说,无论是公安还是教育部门,属谁的问题将追究谁的责任,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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